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会是怎么样的呢?
不同区县(市)提高数额不同
根据《通知》,不同区县(市),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数额上有所不同。
其中,临安区的低保标准调整最多,从每人每月7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共增长80元。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1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55元,增长38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3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64元,增长30元。
此次低保标准调整按不低于上年杭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测算,是杭州市自年初低保标准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脱钩后,首次实现与全市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
据悉,从今年起,每年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间统一为7月1日起执行。
如何申请低保?
哪些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市民政局说,共同生活的杭州本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如何申请呢?市民政局介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如果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提出申请。
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在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申请表(包含承诺书与授权书),申请人须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确认,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签署核对授权书,积极配合核对机构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目前,杭州市已实现困难群众凭身份证一证办理社会救助申请。
在经过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公示、审批、公布后,区(县、市)财政将通过金融机构,每月直接打卡发放到城乡低保家庭的个人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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