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通报前期立法工作进展,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火林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小秋出席,戴建平主持,宦金元参加。
会上,市司法局汇报了《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前期调研起草、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重点问题等情况,其他成员单位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自今年2月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立法工作实施方案,互相协作、合力推进,紧锣密鼓地开展草案起草、深入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条例(草案)文本,为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奠定了坚实基础。工作专班分组深入13个区、县(市)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广泛听取了基层法官、村社干部、网格员、律师、专职调解员等各方面群体的意见建议。
李火林充分肯定前期工作后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法治供给,发挥好立法促发展、保善治、惠民生的作用。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彰显特色,总结、固化、提升我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的创新实践,以及数字赋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经验做法,凝练成具有杭州辨识度的制度化法治化成果。要进一步强化协同、提高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践中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的问题,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为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提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