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2-02 07:45   

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1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火林主任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奋进“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推动“勇攀高峰、勇立潮头”开新局要求,感恩奋进、实干争先,凝聚合力、主动作为,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推动“八八战略”杭州实践走深走实,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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