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2-02 07:44   

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1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志君代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优“三庭一院”能动司法新模式,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杭州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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