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人大联合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6-02 06:36   

李卫宁李火林参加

杭州日报讯 5月31日至6月1日,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徐小林、陈国妹参加。

执法检查组分组赴净慈寺、延寿禅寺、卧龙寺、老玉皇宫、清真寺、天主堂、思恭堂、崇一堂、福音堂等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普法宣传、“五进”工作、平安创建等情况,了解相关宗教团体运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杭州市及上城区、拱墅区、富阳区、临安区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汇报。大家围绕加强条例宣传培训、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增加基层力量等提出建议。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狠抓学习和宣传,积极做好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中国化实践、平安场所创建、宗教团体建设等,全力推进宗教工作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李卫宁充分肯定我市贯彻执行条例的成效后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在大局中把握,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完善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制止非法和抵御渗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人士培育等机制,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升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李火林指出,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拿出硬核举措,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管理意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要加强宣贯培训,提高依法管理能力,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要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和数字化有机统一。要健全体制机制,着力防范风险,努力推进全市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郭燕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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