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杭州市直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详见C1-C12版
今天,市考评办在本报公示了2014年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完成情况,共涉及97家市直单位183项年初向社会公开承诺的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以及20项跟踪督办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目标,“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杭州考评网也同步予以公示,这是市直单位在意见整改上向全市人民交出的一份“答卷”。
一年来,绝大多数市直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坚持满意导向,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的要求,围绕环境保护、交通拥堵、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举措、推进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各单位交出的这份“答卷”能得多少分,也就是说意见整改成效到底如何?是不是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抓整改;是不是以勇于担当精神,克难攻坚、动真碰硬抓整改;是不是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抓整改;是不是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抓整改,人民群众对此感受最直接,体会最深刻,也最有发言权、监督权和评判权。
我们将坚持“让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的理念,坚持运用“评价-整改-反馈”工作机制,对各单位重点整改目标整改结果进行专项满意度测评,对20项跟踪督办意见整改目标整改结果进行述评和专项绩效考核,以接受全市人民的再监督、再评判,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意见整改永远在路上。一些问题今天解决了,明天可能又会回潮复发;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涉及面广、产生原因多、解决难度大,经整改虽有进步,但在短期内还难以彻底好转;一些老问题解决了,新情况又会不断产生。可以说,意见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但是,群众最期盼的是通过整改来解决问题,也只有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取信于民、促进发展、造福百姓。期待广大市民对各单位意见整改完成情况做出客观公正评价,也期待对意见整改工作提出新的意见建议。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做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是让人民满意的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始终遵循让人民满意这一根本标准,以强烈的为民情怀,认真扎实地抓好意见整改,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努力推进杭州在高起点上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