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黄金十条”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1-12 08:32   

杭州日报讯 为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昨日,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细则》围绕加强龙头企业集聚、加大产业园建设、促进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品牌发展、助力重大发展战略、加大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等“黄金十条”,期待借由产业“支点”,撬开人才“富矿”,为杭州高质量发展输送“第一资源”,注入“源头活水”。

为积极引进国(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入选《财富》世界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将总部迁入杭州或在杭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按“一事一议”报经市政府审定后,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细则》明确,杭州将在产业园建园、运营方面提供资助。

在建园方面,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100万、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创建高级别产业园的给予差额资助。

在运营方面,对运作管理情况良好且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按最高每年40万元、30万元、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每个园区最多可获得3次补助。

在鼓励创新方面,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的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项目,经评审,确定为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资助。

在鼓励品牌发展方面,对首次上榜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资助;对近3年获得人社部“全国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高层次人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细则》明确,对从市外成功引进经人才分类认定为B、C、D类人才的人力资源企业,按中介费的50%予以奖励,最高分别奖励10万元、9万元、8万元。每家机构每年最多奖励30万元。

除了高层次人才,《细则》还鼓励各级人力社保部门以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行业协会、企业等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就业服务、人力资源供需对接等活动,符合条件的,每项活动给予2万元补助。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傅凌波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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