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要素向服务业企业倾斜
今年起,我省还要将土地要素向服务业企业倾斜。
根据《意见》,我省鼓励各级政府将实施城镇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鼓励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充分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
根据计划,我省将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逐步提高服务业高端人才入选省151人才工程比例。
鼓励各类服务业高级人才来浙创业和工作,由各地政府以纳税贡献和企业成长性为依据确定一批服务业企业,对其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其上交个人所得税留地方部分三年内予以全额返还。
此外,对规模较大或创新能力较强,能引领行业发展的服务业企业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对经资格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其学历、资历,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可自建公租房
《意见》还特别提出,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要编制规划,统筹安排用地空间。
允许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经当地政府批准自建公租房性质的公寓,用于解决引进专业人才和具有一定技能的员工住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