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2026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