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陈志君代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