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陈一行代理杭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