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05 11:26   

为配合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工作,进一步为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和基础设施建设赢得时间和空间,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以下简称“错峰限行”)。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571-87282039

电子邮箱:zxc13750852613@163.com

来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F座

附件: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月5日

附件

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配合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工作,进一步为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和基础设施建设赢得时间和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自《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调整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以下简称“错峰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浙A号牌”小客车

“浙A号牌”指现有的已在本市登记以及后续使用增量指标、更新指标登记的小客车所悬挂的小型汽车号牌。

“浙A号牌”小客车继续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的规定执行。

二、“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

“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

(一)限行范围

石祥西路—石祥路—石祥东路—杭浦高速—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东湖南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通惠北路—通惠中路—通惠南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滨文路—之江大桥—之浦路—紫之隧道—紫金港路—紫金港路隧道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杭浦高速、绕城高速公路不含。

(二)限行时段

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5:00—20:00时段;限行范围内其他道路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三)限行规则

1、全号段限行,范围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规定的限行范围(含边界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2、对应工作日尾号限行,范围为“全号段限行”以外的其他道路。

三、“非浙A号牌”小客车

(一)限行范围

绕城高速公路围合区域内的杭州市域所有道路。其中,高速公路不含。

(二)限行时段

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5:00—20:00时段;其他道路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三)限行规则

实施全号段限行。

此前发布的有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杭州市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调整示意图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xx月xx日

附件

杭州市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调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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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杭州政府网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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