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杭州市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钱塘新区预算调整方案,批准杭州市本级债务限额内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