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推出10件“为企办实事”项目,赋能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确保10件“为企办实事”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办事痛点、难点、堵点,以高质量实施“为企办实事”项目为有效载体,坚持实事项目落地落细落实、实施效率高、企业评价好的导向,推动破解一批企业诉求集中的突出问题,探索形成具有鲜明杭州辨识度的为企服务特色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更高满意度。
二、项目内容
“为企办实事”项目主要围绕环境打造、要素保障、服务保障等维度,共10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政策直达”助杭企。“亲清在线·政策超市”实现全市新增惠企财政政策主动推送率超95%,线上兑付全覆盖;举办“亲清直播间”活动40场,企业技改项目奖补资金采用“预先拨付+事后清算”兑付方式,市工信专项资金预拨和清算比例达到70%。(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二)“集成速办”助杭企。企业信用修复实现“一套指南、全部门规范”“一次不跑、全流程网办”“一处申请、全平台修复”,专利快速预审量2000件以上;符合条件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纳税人实现全覆盖;公安政务服务“一窗办、一网办、一次办”改革涉企服务事项网办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三)“数实融合”助杭企。培育“智能工厂”20家、“数字化车间”50家,新增数字化改造中小企业250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四)“要素保强”助杭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业务余额200亿元以上,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0.8%,新增服务主体不少于1万家;开展“千名顾问助万企”行动,深化“1+N”金融综合服务模式,推动“政金企”精准高效对接,助力企业融资突破3000亿元;“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组建规模突破2400亿元,投向民营项目比重超75%;按需出让工业用地1万亩以上,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
(五)“英才培育”助杭企。举办技工院校与民营企业校企合作“订单班”“冠名班”70个、合作企业1200家,支持7家数字技能人才“一试双证”试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六)“拓展市场”助杭企。持续开展“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组织外贸团组150个、参加境外展会100个以上、实现出境企业3000家;引导有序布局境外产业,每月发布国别政策动态10条;推动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发展,鼓励支持200家以上企业参加数贸会、服贸会等展会;组织举办“百场千企”产业对接活动100场以上,参与活动企业5000家(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七)“阳光政采”助杭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清单实行“集中发布+动态更新+企业定制”,惠及全市中小微企业7万家以上;优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预警机制,企业申请项目平均支付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集中裁决机制覆盖面扩大到全市13个区、县(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八)“执法提质”助杭企。编制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和企业重点需求专项合规指引20个以上,建立跨行政执法种类的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推进企业刑事风险防范工作提质扩面,服务企业3000家以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综合执法领域全覆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率达30%以上,拓展编制监管执法特色场景清单至1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权益维护”助杭企。办理维权援助案件1600件以上,重点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维权指导率达100%,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平均办理周期65天以下;诉前市场化解纷调解成功率达36%以上;推行调解云平台国际商事纠纷线上“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贸促会)
(十)“优质服务”助杭企。设立“营商环境服务专席”30个,营商环境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5%以上;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行走的办事大厅”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送服务上门100场,实现“办不成事”数智管理机制全覆盖;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累计入网仪器11000台(套),新增服务3万次,提供5类文献资源库、4万种期刊、新增800万余篇文献免费下载;组织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辅导培训会6场和双向参加“揭榜挂帅”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市审管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三、工作任务
(一)细化项目任务、强化闭环管理。各牵头单位要严格“为企办实事”项目年度任务标准,严把项目实施质量关、进度关和企业满意关,细化编制项目实施配合单位、项目验收标准、指标统计口径、推进实施步骤、完成时间、任务分解等内容,2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实施操作细则,确保各项目及时落地落细落实。要注重加强项目闭环管理,及时梳理汇总项目实施中的疑难问题,推动制定具体方案,定期总结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完善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工作闭环。
(二)清晰工作责任、形成推动合力。健全“为企办实事”项目责任分层分类推进机制,分管副市长要亲自抓部署、亲自抓协调、亲自抓推进、亲自抓督查;牵头单位要树立主责主抓意识,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一把手责任制,要明确业务分管负责人,挑选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配合单位要靠前一步、主动对接,切实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全过程责任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提质提效。各区、县(市)要承接好项目任务落地,形成上下衔接畅、左右合力强的联动格局。
(三)打造精品示范、健全长效机制。要不断强化争先意识、一流意识,积极改革创新,注重发挥区、县(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提炼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擦亮杭州营商环境“金名片”,探索形成具有鲜明杭州辨识度的特色举措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决策部署,自觉将“为企办实事”摆在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民营经济最优市的突出位置,作为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市政府成立“为企办实事”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市长任专班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项目牵头单位为专班成员单位。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市政府联系常务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责,建立健全项目实施例会调度、跟踪问效、督查评价等机制;各牵头单位要担负起相关项目实施的牵头责任,统筹协调、加强对接;其他责任单位要密切协同、合力推进。
(二)强化督查评价。市政府督查室要将“为企办实事”项目纳入年度督查计划,作为重点项目全流程跟踪跟进,建立督查通报机制。中共杭州市委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将“为企办实事”工作纳入综合考核,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市审计局、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要分别对项目实施开展跟踪问效和企业满意度民意调查,市信访局要按季开展企业投诉信访问题梳理与分析。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将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项目成效评价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无感监测、问卷调查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项目实施等形式,检验项目成效、推动项目落实。
(三)浓厚宣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大“为企办实事”项目举措、实施情况的宣传力度,在干出“好项目”的同时注重传播“好声音”,及时总结宣传“为企办实事”工作推进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全方位宣传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做到各项政策解读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在杭商会协会的主动沟通和对接,注重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浓厚氛围。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