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0〕116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复〈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城核心区单元(XSCQ08)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修编)〉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22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邦城规划顾问(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城核心区单元(XSCQ08)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红十五线(03省道东复线),南至杭甬高速公路,西至新街大道,北至钱塘江。总用地面积约378.28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按照“国际、创新、人才、智慧、生态”的发展理念,以打造浙江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的中央创新区为目标,注重产城协同,提升开发品质,将该区块建设成为“创新领航区、钱江国际城”。
(三)功能定位:萧山城区北部的国际科创源地、人才荟萃高地、生态宜居福地。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东城西产、三轴四廊、两心四片”的空间结构。
“东城”:即规划区内知行路东侧以城市服务功能为主的区块。
“西产”:即规划区内知行路西侧以创新型产业功能为主的区块。
“三轴”:即沿知行路形成的城市发展轴、沿高新九路形成的创新发展轴和沿畅想路形成的生活服务轴。
“四廊”:即沿钱塘江形成的滨江休闲廊、沿护塘河形成的自然生态廊、沿先锋河形成的智慧活力廊及沿杭甬高速公路形成的生态防护廊。
“两心”:即位于南部支三路与知行路交叉口的城市综合服务核心和位于北部钱江二路与知行路交叉口的城市文化形象核心。
“四片”:即规划区内的西部创新产业区、东部品质生活区、北部滨江文化区及南部商务办公区。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系统规划。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