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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京杭运河水系(杭州段)水上客运发展专项规划的批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9-30 16:00:00 Wed   

杭政函〔2020〕92号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京杭运河水系(杭州段)水上客运发展专项规划〉的请示》(杭交〔2020〕5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京杭运河水系(杭州段)水上客运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京杭运河水系(杭州段)的航道、河道、湖泊,涵盖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余杭区等6个区。

(二)规划对象:水上客运相关线路、站点、船型及配套设施等。

(三)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四)目标定位:围绕保护传承利用好京杭运河(杭州段)的目标,以水上公交客运为纽带,以水上巴士、游船、快艇、赛艇、皮划艇等为主要载体,以水上集散中心、客旅码头、客船靠泊点、水上加油充电站、水旅中心等配套设施为支撑,通过对大型居住区、商业区、景区、度假设施的串联、组合,规划形成集水上公交、水上旅游、水上运动休闲三位一体的水上客运体系。

(五)规划布局:规划形成客旅结合、干支结合、快慢结合、公租结合的水上客运发展格局,利用31条航道(河道)完善水上公交和水上旅游线路,构建集散中心站、重要站点和一般站点三级站点体系。

(六)建设指南: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近远结合、逐步推进的建设方式,按照不低于规划要求的技术标准建设相关航道,落实好三级站点体系建设;重视锚地、加油、充电、供水、环保等配套设施建设,有计划地逐步更新船型。近期重点推进运河新城的码头站点、停锚基地、航道等项目建设。

(七)实施与保障: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由你局牵头,建立专门机构统筹、多部门协作、属地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中的相关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相互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网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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