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0〕68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老城单元(XSGL13)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版)〉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老城单元(XSGL13)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版)》(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规划头蓬路,南至东灵江、酒厂江,西至规划方千溇路,北至友谊路。总用地面积为408.63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以生活服务功能为核心,以居住功能为主导,以文教配套及产业转型发展为特色,以河网生态系统为基底,将该单元建设成为现代化与传统文脉底蕴相得益彰的品质城区。 (三)功能定位:宜居生活示范区、文教集聚区、传统风貌体验区。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廊五片”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由西侧城市综合服务核心区与东部滨河人文休闲服务核心区组成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即沿东灵路形成的城市综合服务发展轴,以及沿航坞路—人民路形成的城市人文休闲服务发展轴。 “四廊”:即沿生产湾、白洋川、方千溇直湾、东灵寺横江等河道水系形成的滨水生态景观廊道。 “五片”:即规划区内的生产湾西侧居住片区,生产湾东侧产城融合片区,航坞路以南综合居住片区,中部老城居住片区,以及原航民公司及周边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系统规划。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