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0〕43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萧山区山口单元(XSCQ21)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8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市萧山区山口单元(XSCQ21)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永久路、北干山南路及江寺路,南至体育路,西至规划金鸡路,北至山北河、萧棉路。总用地面积为188.79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打造成为交通顺畅、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景观优美、人文彰显的高品质综合城区。 (三)功能定位:萧山区中部新老城区衔接地、商住品质提升区、形象展示窗口区。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轴两园、两心三片、多元纽带”的空间结构。 “一轴”:即市心路城市公共轴线; “两园”:即西山公园、北干山公园; “两心”:即围绕市心广场、绣衣坊等特色传统商业区形成的老城区服务中心,以及围绕银隆百货、大润发等商业体形成的区域商业中心; “三片”:即规划区内的新城片区、老城片区和西站片区; “多元纽带”:即以单元内的水系、绿地为廊道,打造承载历史、文化、休闲等多元功能的景观纽带。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系统规划,同时应加强管制措施,舒缓片区交通压力。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