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0〕29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萧山区蜀山单元(XSCQ27)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5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杭州市萧山区蜀山单元(XSCQ27)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南至新沪昆铁路线,西至沪昆铁路绕行线,北至大通河、道源路。总用地面积为1021.39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打造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成为萧山区高品质居住的代表和样板。 (三)功能定位:萧山城区南部自然、秀美、便捷、便利的高品质滨水居住城市片区。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副、一廊、三轴、多区、多节点”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依托曹家桥地铁站、开元广场和区城市文化公园形成的单元主中心。 “两副”:即围绕朝阳地铁站形成的单元综合服务副中心,以及在通惠路和南秀路交汇处形成的单元商业服务副中心。 “一廊”:即依托单元内的自然水网打造的城市生态绿色廊道。 “三轴”:即沿市心南路串联单元主中心和副中心的城市发展轴、连接单元东片和西片的城市联系轴、单元东片沿通惠路的城市拓展轴。 “多区”:即被单元内自然水系和城市道路所界定的11个街区。 “多节点”:即各街区配套的服务节点。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由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与城市支路四级组成。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