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0〕28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萧山区新塘北单元(XSCQ25)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5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市萧山区新塘北单元(XSCQ25)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南至杭甬铁路,西至浙赣铁路线,北至萧绍运河、长山。总用地面积为533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建设成为环境宜人、交通便捷、设施完善、人文彰显的杭州南站新城门户区。 (三)功能定位:集创新产业、商务服务、生态人文、休闲宜居等功能为一体的杭州南站新城东门户。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一带、六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依托陈端路和新辉路的便利交通和周边丰富的滨水景观资源形成的商贸办公服务中心。 “两轴”:即沿陈端路形成的综合商业发展轴和沿新辉路形成的综合服务轴。 “一带”:即萧绍运河文化景观带。 “六区”:即规划区内的综合服务片区、特色产业片区、交通综合发展片区、设施保障片区和2个居住商业片区。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系统规划。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