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0〕24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区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余杭组团YH-16单元(大禹谷)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三个规划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3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余杭城镇规划设计院编制的《余杭组团YH-16单元(大禹谷)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闲林水库西单元(YH13)控制性详细规划》《杭州市东明山单元(LZ03)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 1.余杭组团YH-16单元(大禹谷):东至规划杭州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南至余杭街道行政界线,西至余杭区行政管辖边界,北至径山镇行政界线。总用地面积2358万平方米。 2.闲林水库西单元(YH13):东、南至闲林水库外围区域,西、北至中泰双联村。总用地面积359万平方米。 3.东明山单元(LZ03):南至良渚遗址保护范围边界,东、西、北至余杭区行政管辖边界。总用地面积1148万平方米。 (二)规模控制。 1.余杭组团YH-16单元(大禹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1.86万平方米,占城乡总用地面积的10.68%。 2.闲林水库西单元(YH13):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9.51万平方米,占城乡总用地面积的10.99%。 3.东明山单元(LZ03):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2.16万平方米,占城乡总用地面积的2.80%。 (三)空间布局。 1.余杭组团YH-16单元(大禹谷):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即依托竹园村农居安置点及其周边布置的小型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形成的公共服务中心。 “两轴”:即依托幽源路—甘岭水系所形成的大禹谷慢生活环线轴和依托舟青公路所构建的大禹谷交通发展轴。 “四区”:即结合大禹谷地形地貌,由北向南依次形成的大禹山水闲情区、娘娘山度假观光区、青龙山休闲度假区、南山保育游憩功能区。 2.闲林水库西单元(YH13):规划形成“一环、一轴、四区”的规划结构。 “一环”:即依托新胡线及胡家岭文创农业园区内环形道路所形成的慢生活环线。 “一轴”:即依托规划环湖西路构建的片区交通发展轴。 “四区”:即胡家岭文创农业园区、美丽乡村居住区、山林康体游憩区、生态保育功能区。 3.东明山单元(LZ03):规划形成“一轴、三区”的规划结构。 “一轴”:即东明山休闲旅游度假轴。 “三区”:即西部东明山森林公园保护区、中部休闲旅游度假区、东部东明山森林公园保护区。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五)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布设框架,重点构建特色路网体系。 (六)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