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0〕11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5G通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22年)〉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5G通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期限。 以2020—2022年为重点,同时兼顾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杭州市域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三)总体目标。 将杭州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5G第一城、全国5G网络建设示范区。 (四)规划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提前布局,目标明确、统筹规划,政府引导、企业运作,重点突出、有序发展,统筹协调、共建共享等原则。 (五)建设规模。 规划设置综合接入局1087座,新建基站集群12600余处。 (六)建设标准。 原则同意杭州市新改建建筑执行《杭州市移动通信基站配建标准(试行)》,以进一步改善5G信号在室内的覆盖状况。 二、《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市经信局共同负责解释。 三、《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