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9〕10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70号)规定,经严格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杭州钱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准确把握质量奖企业培育规律,力争早日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全市各行各业要向获奖企业学习,厚植质量意识,弘扬质量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勇攀质量高峰,努力打造更多消费者满意的优质品牌,为杭州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作出更大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