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9〕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9年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6日 2019年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坚持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发挥机构改革整体效应,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市百姓吃得放心。 一、坚持创建引领,建设高水平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一)深入开展“双安双创”。按照“双安双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要求,抓好相关工作,指导尚未开展评价验收的区、县(市)加快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进度,力争年底实现全覆盖;对8个已获得命名的区、县(市)开展市级跟踪评价,按省食安委要求积极做好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评价验收工作,争取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以创建品质农业建设为重点,继续巩固和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净化农业生产环境,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推动农用地安全利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强化农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化学农药使用量全年再减58吨;加强绿色防控,确保2019年全市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面积达8.6万亩,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70万亩;推进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建设,强化农产品风险管控。抓好种养环节治理,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进一步提升市级“菜篮子”基地品质。 (三)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高标准推进民生实事工程,2019年创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90家、名特优食品作坊100家、放心农贸市场50家。深化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创建,分类开展商场超市食品安全提升工作,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行动,探索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网络订餐和无证餐饮整治,继续做好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创建、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提升规划、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提升规划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 二、坚持创新监管,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分类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在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进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做好卫生达标和透明车间创建,健全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机制,开展新一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实施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试点工作,推进天子岭餐厨垃圾处理二期项目建设。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 (二)加快推广智慧监管。促进城市大脑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对标全省统一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对食品监管核心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流程,着力构建跨部门、跨层级、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继续推广应用阳光餐饮智慧共治系统,推进网络订餐外卖平台“阳光厨房”视频接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全面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追溯能力,完善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在健全完善生产、流通等环节追溯系统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互联互通。 (三)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针对食品掺杂造假等突出问题,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持续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强化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机构管理。以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为目标要求,引导鼓励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连锁化经营,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高效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三、坚持底线思维,重拳整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监测应急机制建设。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机制,推行“双随机”监督抽检,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2019年全市检验检测计划按每千人5.5批次(含风险监测每千人1批次)标准,全市监督抽检共4264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计划按每千人2批次标准,抽检18936批次。推进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到2019年底市级、县级分别达到省定参考品目的90%、80%。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通报风险监测结果,完善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建设,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基层粮油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检化室建设。 (二)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问题,针对糕点、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在种养殖、网络订餐、校园及校园周边、农村、会议营销、冷藏冷冻食品储藏经营场所等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和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冷冻食品等进口食品的走私打击力度。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强网络食品市场监管和食品广告整治。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增强法律的威慑作用。 四、坚持落实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一)筑牢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要求,依照杭州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实施考核监督、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要求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人财物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快队伍、理念和工作融合,将维护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首要职责。通过各部门联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职能,形成维护食品安全的合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督促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提升粮食质量监管工作。 (二)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试点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评时限。进一步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加强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理顺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提高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加快组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组织全市食品安全战略前瞻性研究谋划。落实长三角食品安全区域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三)优化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食品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在市级层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区域共保体经验。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普及食品安全监管知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进”(进社区、进基地、进校园)、粮食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健全食品安全监督协会组织体系,深化“四个你我”(“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活动,大力推进群众性食品安全监督。加强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培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内容,提高领导干部抓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弥补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