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9〕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25日 杭州市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 为加快我市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产业规模稳步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批发零售贸易商品销售额年均增长8%左右。 (二)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打造新零售示范城市,网络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左右,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三)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商务诚信体系不断完善,网络交易秩序逐步规范,商业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环境逐步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商品市场转型。 1.推动传统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加快推动传统商品专业市场“互联网+”转型升级,形成若干个空间布局合理、信息化程度领先的现代商品专业市场集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加强定点配套农贸市场管理,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800米半径服务圈。开展农贸市场第三轮改造提升,改善经营购物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旅集团,各区政府) (二)零售模式创新。 3.推动新零售发展。加快全球电子商务平台(eWTP)杭州实验区建设,加强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对接,培育进口跨境电商平台。加大商业模式、业态创新,提升商贸数字化水平,打造新零售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跨境电商综试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4.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打造供应链企业线上线下融合的供应链行业协同平台、交易服务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流通与生产、服务的无缝对接。力争每年新增相关企业150家以上,新增行业龙头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 5.促进社区商业提升发展。支持社区商业提升改造,培育一批新型社区商业中心,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提升家政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国际街区打造。 6.精心组织实施“双街示范”工程。加快推进湖滨步行街和延安路国际商业大街建设。各区、县(市)分别创建一条商业特色街,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开展街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国际化服务配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区、县(市)政府] 7.建设城市智慧商圈。推进移动支付城市建设,打造移动支付示范商圈。建设体验式智慧商圈,促进商圈内不同经营模式和业态优势互补、信息互联互通,向主动服务、智能服务、立体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转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各区政府) (四)乡村商贸振兴。 8.建设现代商贸特色镇和示范村。结合新型城市化和特色小镇建设,开展现代商贸特色镇和示范村建设。普及农村电商网络,助力“山货出山”,带动当地脱贫致富。推进特色街、品牌超市、农贸市场进驻中心镇,加快品牌连锁店和便利店入镇入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区、县(市)政府] 9.激发农村市场消费活力。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提升发展乡镇传统庙会,培育具有农村市场特色的“购物节”。不断培育农村消费增长点,吸引城市消费群体到农村消费,推动文化娱乐、健康服务、家政服务等向农村延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五)商贸品牌保护。 10.推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推动老字号保护地方立法,继续挖掘保护老字号品牌。支持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老字号产品销售,培育1-2个以老字号产品为核心的商贸功能区。引导老字号产业发展,推动老字号企业招商引资、并购重组。支持老字号产品进入政采云平台展示和销售。弘扬老字号文化,建设一批老字号博物馆、老字号工匠创新工作室、老字号工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旅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11.培育商业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大力振兴发展杭帮菜,制定杭帮菜标准,培育杭帮菜名店,打响杭帮菜品牌,支持杭帮菜对外交流,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外办、市商旅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六)居民消费促进。 12.建立消费促进机制。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机制,简化促销活动审批流程。大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挖掘消费潜力。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机制,不断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支持商贸服务企业、社会团体等举办各类展示、展销、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拓展品质消费空间。支持引进国外知名品牌,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引导市场、商店等消费环节经营者创建省放心消费单位,探索实行追溯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钱江海关,各区、县(市)政府] (七)应急能力提高。 14.加强保供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适应新时期保供新要求的农副产品批零业销售供应体系,保持一支以蔬菜、猪肉、水产品、豆制品、禽蛋五大类“菜篮子”重点商品(以下简称“菜篮子”重点商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骨干企业和经营大户队伍,发挥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保供作用,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15.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体系平台建设,即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状况。落实“菜篮子”重点商品政府应急储备制度,完善应急供应预案,保障重点民生商品应急供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商旅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八)市场主体培育。 16.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提高批发零售领域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引入资本、技术、管理推动实体批发零售企业创新转型和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到2022年,力争45家企业列入省重点流通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各区、县(市)政府] 17.提升一批商贸小微企业。加强行业中小企业培育,发挥中小商贸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高附加值质量效益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各区、县(市)政府] (九)特种行业监管。 18.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推动回收模式创新,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应用,提高可利用废弃物回收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19.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建设报废汽车循环利用产业园, 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标准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健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20.加强流通领域特种行业的监管。完善成品油批发、零售网点规划,加强成品油监管,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健全典当、拍卖、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等行业监测监管制度,提高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 (十)公共服务优化。 21.拓展融资创新服务。加大窗口指导力度,促进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稳步推广供应链金融。鼓励批发零售企业采用投资基金、动产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发挥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作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商务局) 22.加强减税政策宣传。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强专题辅导和针对性辅导,确保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3.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重点领域分析,掌握批发零售行业动态。积极将批发零售业有关事务性管理依法向符合承接条件的社会组织转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跨境电商综试办) 24.健全行业统计体系。加快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探索建立全领域总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和新零售、新业态等新兴消费统计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25.培育批发零售业人才。建立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培育商业领域技师队伍,推动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十一)营商环境改善。 26.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的目标要求,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加快商贸流通领域职能转化、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协作,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达到移动可办、就近能办的目标。[责任单位:市跑改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27.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批发零售业监管流程,完善线上线下流通秩序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商业单用途预付卡监管。强化质量监管,探索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 28.建设诚信体系。实施批发零售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等级目录管理,加强信用结果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完善商务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奖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各区、县(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细化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 1.支持大项目推动。重点支持推进新零售建设、市区农贸市场第三次提升改造、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提升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重点项目,提升全市商贸业发展水平。 2.支持改善营商环境。根据行动方案,每年明确重点支持方向,采取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加大省、市和地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合力改善营商环境。 3.支持激发消费动力。支持消费促进活动,营造良好氛围;鼓励产销对接,拓展供应渠道;引导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挖掘消费潜力。 4.支持应急能力建设。每年根据财力和市场实际,安排财政资金,重点补助“菜篮子”重点商品的经营大户、应急调控保供等企业,提高应急保供能力。 (三)强化督促推进。 市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本行动方案自2019年6月25日起施行,由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