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两路两侧”
“四边三化”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5〕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1日
杭州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整治推进会议精神,有效解决我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及目标
(一)整治内容。
在全市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以下十个方面问题:
1.山体、河道乱采乱挖;
2.乱搭乱建;
3.废品垃圾乱堆乱放;
4.违规堆积物、易燃物;
5.黑臭河、垃圾河;
6.广告牌;
7.非法宗教场所;
8.青山白化;
9.绿化缺失;
10.可视范围内的其他环境问题。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存在问题的整治,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解决“两路两侧”脏乱差问题,显著提升洁化、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改善城市环境面貌;通过建立和落 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把公路、铁路沿线打造成环境优美的景观带、风景线和生态走廊。
二、责任分工
(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是“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整治内容的全面普查、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
(二)市级相关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广告牌,山体、河道乱采乱挖问题和道路沿线的综合整治。
市治水办:牵头组织黑臭河、垃圾河的整治。
市环保局(市“四边三化”办):牵头负责可视范围内其他环境问题整治,以及“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整治任务完成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建立“路长制”和“段 长制”。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集体土地上乱搭乱建问题整治。
市林水局:牵头组织绿化缺失问题整治。
市城管委:负责城区垃圾乱堆放、广告乱设、违法搭建、黑臭垃圾河道等问题督查整治。
市民族宗教局:牵头组织非法宗教场所问题整治。
市民政局:牵头组织青山白化问题整治。
杭州铁路办事处:负责组织铁路安全保护区栅栏网内脏乱差问题整治和景观提升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与铁路部门的综合协调。
(三)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以下简称市“三改一拆”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整治工作,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
三、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
“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专项整治从2015年7月15日开始至2015年年底结束,分“全面普查、集中整治、验收总结”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普查阶段(2015年7月底前)。
通过全面普查,对已经明确的855个问题点进一步准确定位,同时对“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进行彻底排查,并全部编制清单、造册建档(按省下发的问题清单格式),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处。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综合整治方案,于8月15日前报送市“三改一拆”办(电子稿和纸质稿各1份)。
(二)整治实施阶段(2015年12月15日前)。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和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排定的问题依法依规实施整治。
对已经明确的855个问题,按以下要求分期完成整治:
1.8月15日前完成3类问题268个点位(包括231个废品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和37个垃圾河问题)整治;
2.10月15日前完成4类问题266个点位(包括26个乱采乱挖问题、62个广告牌残留问题、105个铁路边违规堆积问题、73个违规堆积物、易燃物问题)整治;
3.12月15日前完成4类问题321个点位(包括17个可视范围内其他环境问题、10个黑臭河问题、230个乱搭乱建问题和64个绿化缺失问题)整治。
对全面普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在12月15日前完成整治。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12月底前)。
各职能部门分别对牵头实施的整治工作组织考核验收和总结,有关总结材料报送市“三改一拆”办(电子稿、纸质稿各1份)。其中,已经明确的855个问题的整治验收按照8月15 日、10月15日、12月15日三个时间节点分别报送验收小结;12月底前报送全面总结及验收结果。
四、推进举措
(一)信息周报。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周一向市“三改一拆”办报送上周工作进度,市“三改一拆”办汇总数据后每周在《杭州日报》上公示;《市“三改一拆”简报》设置“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专栏,每周通报任务进展情况;每半个月在市府大楼二楼展厅公示任务进展情况,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
(二)工作例会。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工作例会,研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督查通报。建立多层次督查体系,通过市委市政府15个督查组分片查、职能部门定期查、人大政协随机查、市“三改一拆”办和职能部门联合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表扬先进批评后进。
(四)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治、治而不净,超出整治时间节点的,实行挂牌督办、挂账销号。
(五)媒体曝光。利用《今日关注》栏目和社会监督力量,对推诿扯皮、借故拖延、整治不力的现象予以曝光,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营造工作声势。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职能部门要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把开展“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要求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四边三化”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坚定信心、下定决心、落实责任、通力配合,以“拔钉子”和“啃硬骨头”的精神, 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级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原则和不留退路、不拖时间、不能手软、不做解释等“四不”要求,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搪塞、不应付,以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作风和干劲,按时间节点切实落实普查和整治任务,确保工作责任落地、责任追究落地。
(三)加强工作保障。市“三改一拆”办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等职责,扎实推进“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考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同时要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设备,做好资金安排,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把事干好。
(四)强化依法依规。整治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沟通协调,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减少工作阻力,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要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大力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加大对“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整治工作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要展示工作亮点,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为“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借鉴“河长制”经验,落实“路长制”和“段长制”,明确整治后的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护主体,建立动态巡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日常查处机制,坚决防止和遏制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治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