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5〕8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4日
杭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顺利完成2015年及“十二五”期间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杭州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1〕11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杭州实际,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进一步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三大举措,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完善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措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完成。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
对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统一考核,将机动车及农业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纳入统一考核范围。
2015年,全市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项目383个,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42887.3吨、氨氮7694.8吨、二氧化硫8433.9吨、氮氧化物26640.4吨。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减排项目30个,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3363.13吨、氨氮557.35吨;工业企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40个,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142.4吨、氨氮48.0吨;畜禽养殖业工程减排项目69个,农业禁、限养区畜禽养殖关停项目102个,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37057.7吨、氨氮7026.2吨;结构关停项目48个,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324.09吨、氨氮63.3吨、二氧化硫1348.4吨、氮氧化物3527.7吨;电力行业监管减排项目34个,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5463.2吨;非热电锅炉脱硫脱硝工程减排项目6个,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1622.3吨、氮氧化物66.0吨;电力热电水泥脱硝减排项目51个,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17868.7吨(其中水泥脱硝项目9个,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5730.6吨;电力热电脱硝减排项目42个,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12138.1吨);机动车控制及淘汰减排项目8个,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5178吨。
(一)水污染物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
(1)纳入国家减排核查技术考核范围的造纸、印染及其他行业或企业,必须安装并完善进水流量计、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完善企业用水、工艺耗水及排水等各流程的水量统计工作,认真做好企业水平衡运行分析。加快淘汰印染行业落后生产线并实行深度处理,或实施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升级换代,污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对目前纳管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造纸、印染企业,启动分质处理工作。
(2)对重点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或中水回用。由萧山区政府负责,牵头落实钱江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扩建工程,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由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牵头落实临江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准。由富阳区政府负责,牵头落实富阳市新盈嘉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深度处理工程和回用管网建设,确保中水回用率不低于60%。
(3)由市经信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由萧山区政府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结合印染行业综合整治、“无燃煤区”建设等要求,完成区域内化纤、印染行业的导热油锅炉煤改气工程和印染行业落后产能结构关停任务。由富阳区政府负责,结合造纸行业综合整治五年规划等要求,编制造纸生产能力结构调整年度实施方案,并于10月底前完成年度结构调整工作。
2.生活污染源减排措施。
(1)由市建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和市城投集团负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完成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和再生水回用15%以上工程建设,实施除氮脱磷工艺,提升氮磷去除效果。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同时,做好城市水平衡、污水处理厂水平衡工作。
(2)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和市城管委要进一步加大污水截污纳管力度,提高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率。各区、县(市)主要建成区的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95%以上,郊区及较大街道和集(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各区、县(市)要科学分析各建成区、郊区、街道和集(乡)镇的自来水供应量、自备水使用量及污水处理量三者的关系,对用水多、污水收集和处理少的地区要加大截污纳管资金投入力度并重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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