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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2015-02-24 08:51:28 杭州网

    86.加强残疾人工作。

    责任单位:市残联

    87.加强慈善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谢双成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88.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统筹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支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支持企业到中西部和海外建立生产及营销基地,输出产能、技术和管理。支持企业加强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关键装备的进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落实招商引资新机制,突出产业招商,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引进外资68.5亿美元,引进内资1200亿元,其中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到位资金600亿元,使杭州继续在扩大开放上保持领先优势。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合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89.建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六体系两平台”,力争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尽早获批。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杭州海关、杭州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城区、萧山区政府

    90.全面实施“人才政策27条”,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加强人才与资本的对接,广聚天下英才来杭创业创新,力争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50万人,使杭州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乐园。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91.适应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新变化,培育消费新热点,推进线上与线下、城市与农村消费融合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网络零售增长20%左右。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农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2.培育出口新优势,拓展新兴市场,发挥一达通、融易通等综合性服务平台作用,实现出口总额增长8%左右。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3.推进人才国际化。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4.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5.完善城乡统筹社保模式,加快推进市区社保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6.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7.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向区县(市)和乡镇(街道)放权。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8.健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发改委

    99.举办第二届电子商务博览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杭报集团

    六、陈红英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00.承接国际性体育赛事。

    加快体育强市建设,认真开展2018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等大型赛事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01.加快国际性学校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外办、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2.加快国际性医院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外办、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3.组织实施“十大教育行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4.重点落实住宅小区配套教育实施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5.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旅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创办、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

    106.推进杭师大二期工程建设及市属高校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杭师大、市城投集团,市教育局、杭职院

    107.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院前急救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继续做好智慧医疗、医养护一体化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8.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健康城市建设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9.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七、项永丹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10.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

    111.探索实施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公安局交警局

    112.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2.8万亩,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4万亩,拓展发展空间。工业要进一步向园区集中,其它区域原则上不再安排工业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3.加快商品房“去库存”化。

    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

    114.严格实施修改后的城市总规,加强重要地区城市设计,强化城市设计对塑造城市风貌的引导。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

    115.加快重点区域建设进度,完善提升主城、副城、组团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深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促进城市功能转型提升。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各区政府

    116.加快国际博览中心、奥体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杭州奥体博览中心项目指挥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萧山区政府

    117.加快2号线西北段,4号线南段和5号线、6号线一期等地铁工程建设,建成1号线下沙延伸段。

    责任单位:市地铁集团、市建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区政府

    118.加快文一路地下通道、紫之隧道、萧山机场高速公路、望江路过江隧道等工程建设,建成环城北路地下通道、秋石四期高架等快速通道,完善“四纵五横”城市快速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建设与整治支小路,完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场站、接驳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钱江新城管委会,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9.完善小汽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提高综合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公交都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旅委、市城投集团、市地铁集团,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20.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深化“三改一拆”,实施“创无违建县(市、区)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存量违法建筑“清零行动”。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1.加强建筑形态整治,优化建筑立面形态。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2.开展对入城口、城乡结合部、地下通道等重点部位整治。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3.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和广告管理。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4.推进西湖、运河、钱塘江等“三线”和主要商业街道、中心广场的景观与灯光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运河综保委)、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运河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5.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网格化和管理全覆盖,消除盲点、攻克难点,严格落实“五化”长效管理措施,让杭州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内最清洁城市。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6.加快杭黄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杭州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

    127.加快推进千黄高速、临金高速、都市高速(绕城西复线)等重点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

    128.实施市区西部交通畅通“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市域交通网络体系。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区、县(市)政府

    129.加强供电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杭州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130.加强供水、燃气和垃圾处理等公用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建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1.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管理向乡镇延伸。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2.建设之江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市建委、市环保局

    133.全面实施七格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投集团、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4.继续实施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推进雨水和河道水利用。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5.加强道路扬尘治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136.加强工地扬尘治理。

    责任单位:市建委

    137.加大治废力度,深化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加强渣土管理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8.加强污泥处理和有效利用。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9.推进九峰环境能源项目、绿能发电等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环保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萧山区、余杭区政府

    140.推动住房保障向“以货币为主、实物为辅”转变。

    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41.提高交通领域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42.提高消防领域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43.继续做好人防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八、张耕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44.推进科技投融资体制改革,改进产业扶持方式。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投资集团

    145.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建设,力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尽早获批。加强各类高新区、科技城建设,强化创新孵化功能,打造创新发展新引擎。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改委,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6.强化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进产品创新、品牌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质监局

    147.深入实施瞪羚、雏鹰、青蓝、蒲公英计划,大力扶持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

    148.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标准强市战略,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科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49.持续推进“小升规”,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50.深化与名院名校名企战略合作,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鼓励网上技术市场发展,建立标准技术产业服务平台,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市质监局、杭师大

    151.加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深化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

    152.以打造万亿级信息产业集群为目标,以智慧产业化和智慧应用为重点,实施信息经济“六大中心”建设和智慧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国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中心、物联网产业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智慧物流中心、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和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对接省“七大产业”发展规划,加快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云计算和大数据、信息、软件、物联网、环保、互联网金融、健康、旅游、时尚、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加大政策要素倾斜和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整合市级产业基金,推进产业集聚,形成杭州创新型产业新优势。

    推进城市信息化,加强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实现宽带无线网络深度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旅委、市建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文创办、市金融办、市农办、市经合办、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杭州电信公司、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华数集团、市金融投资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53.坚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升改造纺织化纤、食品饮料、机械制造、精细化工等优势传统产业,保护历史经典产业,做大做强“老字号”企业。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加快利用文化创意、物联网、智能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服务业,推进产业跨界融合,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打造杭州经济升级版。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委、市文创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54.加大治气力度,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无燃煤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55.实施燃煤热电企业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和高污染锅炉改造,加快杭钢转型升级、半山和萧山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156.完成环境功能区划分,强化生态红线管控,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健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新一轮“四边三化”整治工程,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57.提升“三江两岸”沿线生态景观,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功能覆盖城乡的基本生态网络。

    责任单位:市“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市环保局、市农办、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运河综保委),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58.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加大对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的整治淘汰力度,强化节能减排硬约束。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59.扩大工业锅炉运行远程在线监测和能效检测。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160.加强环境监测,鼓励低碳循环发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161.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

    162.加强行业整治、污染源治理和面源污染防治,打好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整治收官之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63.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不怕得罪人,坚决以铁的手腕推进环境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天蓝、水清、地净的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农办、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64.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65.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委

    166.推进时尚产业发展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委、市委人才办、市文创办

    九、范辉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67.持续推进“规改股”、“股上市”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68.加快推进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委

    169.加强统计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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