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深化政务公开,以财政预决算、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反弹,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着力解决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问题,形成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突出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市场、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招标投标、设计变更、政府采购、公款存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二、徐立毅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2.继续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权力“接、放、管”有效衔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审管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13.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14.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5.全面落实萧山、余杭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各项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萧山余杭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推动大江东管理新体制有效运转。
责任单位: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法制办、市审管办、市国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萧山区政府
17.深化中心镇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
加强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化中心镇“双千工程”建设,提升中心镇综合承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林水局、市建委,有关区、县(市)政府
18.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政府研究室
19.重大项目分级分类分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政府研究室
20.加快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
21.加快以居住证、积分制为重点的户籍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22.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地方金融创新改革、国资国企改革。适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大公交价费政策,研究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政府研究室、市物价局、市城投集团、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
23.实施省、市两级特色小镇培育计划,大力推进云栖小镇、山南基金小镇、梦想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建设,拓展众创空间,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
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金融办、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上城区、西湖区、余杭区政府
24.实施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计划,优化各类开发区的功能布局、产业定位、亩均产出标准、节能减排标准,推动各开发区高端化、特色化、集约化、生态化发展,再造产业发展新平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5.聚焦大项目、好项目,加大对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工业技改、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有效投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审管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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