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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2014-06-24 07:56:36 杭州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4〕8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9日

 

杭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杭政函〔2014〕8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美丽杭州”(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重点加强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多种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改善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杭州市各类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限制区排放标准限值。2014年,各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在2013年基础上均提高9%。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1.调整优化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主城区)产业布局。主城区积极开展“腾笼换鸟”,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任务。全面启动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搬迁工作;关停杭州炼油厂等7家企业,全面启动杭州达康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巨邦高新有限公司、浙江石原金牛农药有限公司、波美(杭州)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杭州茂宇电子化学有限公司、杭州包尔得有机硅有限公司、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沙生产基地、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化工企业关停转迁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主城区政府(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调整优化萧山区、余杭区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以下简称两区五县(市)]建成区产业布局。开展两区五县(市)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开展杭州经济开发区、萧山区沿江区域产业恶臭污染源的整治。严格控制大江东区域新上大气污染项目、禁止新上废气重污染项目,加快该区域现有大气污染企业整治和结构调整进程。

责任单位: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政府

3.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从源头上控制、优化产业布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1.继续推进“无燃煤区”建设。

(1)深化主城区“无燃煤区”建设成果,推进两区五县(市)建成区“无燃煤区”建设,逐步将“无燃煤区”范围由建成区扩展到近郊。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城投集团、市环保局

(2)2014年6月底前和年底前分别关停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1台燃煤机组。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完成1—2台燃煤锅炉煤改气或尾气深度处理工作,污染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机组)的特别排放限值;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实施3台(其中6月底前完成1台)燃煤锅炉煤改气或尾气深度处理工作,污染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中表2(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机组)的特别排放限值。关停杭州新华集团有限公司扬伦纸业公司、杭州轻华热电有限公司和杭州华丰造纸厂。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杭实集团,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政府

(3)全市新建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项目。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

(4)各区、县(市)非建成区完成50%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含导热油炉)及相应吨位窑炉的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25%的10蒸吨/小时以上高污染燃料炉窑(不含热电厂)天然气改造或尾气深度处理工作,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萧山区、余杭区基本完成印染行业导热油炉清洁能源改造,同步推进五县(市)导热油炉清洁能源改造。完成省里下达的308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任务。完成临平副城125万平方米温室甲鱼塘关停工作,完成杭州之江度假区温室甲鱼塘改造或关停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农业局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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