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市委、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4-02-20 09:06:23 杭州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4〕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承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起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参与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起草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做到“人员、时间、经费”三落实,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起草单位应探索实践委托第三方起草的工作机制,或委托专家、学者以课题的形式对立法项目有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市法制办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抓紧调研、论证和起草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

二、对列入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正式项目,各起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令第194号)的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个人特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立法工作计划的时间进度要求,将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法制办。送审稿应当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内容包括草案文本、起草说明,其中起草说明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规定的主要措施及理由、征求意见及论证情况等作出说明。市法制办进行论证和审核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对预备项目中的《杭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杭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规定》、《杭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3件政府规章,各起草单位要加强调研、论证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政府规章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报送市法制办。对预备项目中的《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修订)》、《杭州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各起草单位要抓紧论证、起草,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论证报告、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报送市法制办。对列入预备项目的其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各起草单位应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论证报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报送市法制办审核,为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做好储备工作。

四、对调研项目,各起草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立项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67号)要求,加强调研工作并完成调研报告,于2014年10月底前报送市法制办;形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起草说明的,应一并报送市法制办审核,为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或预备项目做好储备工作。

五、除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进行调整外,正式项目的起草完成情况和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的调研、论证完成情况均纳入各单位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未列入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事项,因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需要进行立法的,有关起草单位应当按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程序的有关要求,及时拟定草案及起草说明,并附有关背景资料报市法制办论证和审核。

附件:杭州市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8日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大政图鉴
 
“五水共治”进校园
 
走廊图书馆 好书大家看
 
走村不漏户 户户见干部
 
精品春兰吐艳新安江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