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市委、市政府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4-02-08 10:24:29 杭州网

(二十五)主城区户籍人员年满60周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继续缴费的,可在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申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并从享受基本养老金时停发。

(二十六)在确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额时,财政补贴按照符合领取养老金当年主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平均缴费额相对应缴费档次确定,平均缴费额介于两个缴费档次之间的,按就高确定对应缴费档次给予补贴。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

(二十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可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向户籍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非主城区户籍人员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二十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折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时,不满1年按1年计算,累计不得超过44年。

(二十九)已参加主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人员,可申请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转入时已超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在转入时进行折算,折算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

(三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折算公式: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总额÷折算时杭州市主城区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

折算后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

(三十一)原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同一年度内均有缴费的不重复计算缴费年限。

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余额作为个人缴费记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按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12%计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财政补贴按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乘以130元/年记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财政补贴;已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余额与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额比值(向上取整)乘以130元/年记入。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财政补贴按上述办法调整后,余额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三十二)已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以下办法重新计算其养老待遇:

重新计算的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计发。

个人账户养老金=(原计发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总额+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30元+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个人账户额)÷139。

重新计算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低于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差额,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列支。

(三十三)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其养老待遇按原标准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申请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时核定的应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按1年确定)。原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个人账户余额作为个人缴费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月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时,每月按286元从其个人账户余额中支付。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大政图鉴
 
不放开门炮 擂鼓迎宾客
 
祭春
 
万家灯火是我的守候
 
温 馨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