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残联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杭政函〔2012〕16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在举世瞩目的伦敦残奥会上,我市9名参赛运动员在7个项目的比赛中,获得了3枚金牌、4枚银牌、3枚铜牌,1个第五名、2个第六名、1个第七名,并打破1项世界纪录和1项亚洲纪录,创造了杭州籍运动员参加残奥会的历史最好成绩,为祖国和家乡人民赢得了荣誉,续写了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新的辉煌。市残联在运动员选拨、培养、输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市出色完成残奥会参赛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给予市残联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希望市残联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残奥会精神,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