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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创新项目支持情况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支持情况、市信用担保联盟运作支持情况、直接债务融资支持情况、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持情况、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情况、大学生创业融资投放支持情况。
计算公式为:金融创新项目支持情况评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支持情况评分×25%+市信用担保联盟运作支持情况评分×20%+直接债务融资支持情况评分×25%+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持情况评分×10%+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情况评分×10%+大学生创业融资投放支持情况评分×10%。
(1)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支持情况评分=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支持评分×80%+对小额贷款公司技术支持评分×20%。
其中,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支持评分=银行机构向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年日均余额÷银行机构中向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最大年日均余额×100;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技术培训等支持的银行机构,其对小额贷款公司技术支持评分为100分。
(2)市信用担保联盟运作支持情况评分=银行机构全年累计再担保贷款额÷银行机构中全年累计最大再担保贷款额×100。
(3)直接债务融资支持情况评分=银行机构承销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涉及企业数÷银行机构中承销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涉及最大企业数×50+银行机构承销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金额÷银行机构中承销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最大金额×50。
(4)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持情况评分=银行机构从事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金额÷银行机构中从事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最大金额×100。
(5)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情况评分=银行机构年末小额担保贷款日均发放余额÷银行机构中年末最大小额担保贷款日均发放余额×100。
(6)大学生创业融资投放支持情况评分=银行机构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金额÷银行机构中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最大金额×100。
4.企业解困配合支持不力情况指银行机构在帮助信贷资金周转困难企业解困和处置企业债务风险中配合政府协调处置工作的支持情况,不配合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最高可扣减总分中的5分,以评价激励总评分扣减到0分为限。
各年度的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工作实际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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