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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2.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以做强县级医院为重点,按照“四分开”原则,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并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启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今年先行在富阳市、临安市开展试点,下一步在全市推开。 (1)改革补偿机制。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2)调整完善和贯彻落实医药价格政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降低偏高的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适度调整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3)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积极实施以总额预付为主的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水平。 (4)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置。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 (5)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医务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6)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主体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力社保局) 13.探索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入推进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深化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4.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政策的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各项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支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和康复医疗机构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 15.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1)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2012年年底前,所有市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向主城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社区预约挂号。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倡导志愿者服务。 (2)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全面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2〕27号)规定的各项任务。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2012年年底前,7家市属医院投入应用以电子病历为切入点的医院信息平台。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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