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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6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2-07-04 12:38:51 杭州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
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6届
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2〕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201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9月15日—21日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6届科普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科普宣传周)。为切实做好科普宣传周的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15日—21日。
  二、活动主题
  倡导低碳生活、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幸福和谐杭州。
  三、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倡导低碳生活、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幸福和谐杭州”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策划和设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普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积极倡导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弘扬科学精神,提升科学素质。
  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着力建设学习型城市。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的“实施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决策,以提高市民科学素质为目标,组织开展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普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提高市民科学素质。
  (二)打造低碳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注重可持续发展,着力建设生态型城市。围绕建设低碳经济、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目标,组织开展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的科普活动,引导公众树立低碳生活理念,应用低碳生活技能,争做低碳生活的践行者。
  (三)促进创新创造,助推转型升级。
  注重创新发展,着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围绕当前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需求,组织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科普惠农乡村行、科普益民社区行、职工技能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与实践、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活动,推动科技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通过科技成果科普化展示推介、科研机构和大学实验室向社会开放、面向公众的科技传播活动、科普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的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四)保障安全健康,倡导科学生活。
  注重和谐发展,引领市民科学生活。围绕促进市民身心健康目标,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食品安全、养身保健、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活动,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科普宣传周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周活动,宣传低碳环保科普知识,提高市民节能减排意识,推进创新创造,全面落实《杭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技术普及实施方案(2011-2015年)》各项工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围绕主题,大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围绕“倡导低碳生活、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活动主题,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开展形式新颖、活泼有趣、覆盖面广的主题科普活动。
  (三)整合资源,不断提高科普宣传周的惠民实效。今年科普宣传周活动要突出“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的活动导向,以组织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为主线,依托科技场馆、重点实验室、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社区科普活动室(站)等阵地,组织开展贴近民生、面向公众、提升素质的科普活动,吸引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科普活动,扩大科普宣传周的社会影响力。
  (四)营造氛围,加大科普宣传周的宣传报道力度。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科普惠及民生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
  五、其他事项
  (一)科普宣传周重点项目填写《2012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6届科普宣传周重点活动登记表》,其中先期落实的重点活动项目于7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其余项目(一式两份)于8月10日前以纸质形式上报。
  (二)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10月8日前报送优秀活动项目推荐表和活动统计表(一式两份)。
  (三)市级学会的材料报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姜彤,电话:85156105,E-mail:hzkxxh@.yahoo.com.cn),其他单位的材料报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沈亮,电话:85061067,E-mail:hzskpb@163.com)。

  附件:1. 2012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6届科普宣传周重点活动登记表.doc
     2. 2012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6届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项目推荐表.doc
     3. 2012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6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统计表.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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