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2〕15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2011〕10号)精神,设立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市经信委)。市经信委是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市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取消的职责。
1.将原市信息化办公室承担的组织、指导和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厅。
2.将原市信息化办公室承担的组织、协调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厅。
3.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承担的产业损害调查职责划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强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指导和推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
2.推进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加强节能降耗综合协调与监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我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与规范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三)负责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优化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发展,指导工业企业搬迁、兼并重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和推进全市省级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发展,负责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组织培育区域和行业品牌。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核准、备案工作;监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参与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工业、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
(五)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专项、应对技术壁垒专项,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标准化建设和质量品牌体系建设。
(六)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协调和平衡工作;组织重点物资的紧急调运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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