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2〕1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拟订的《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市纠风办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根据全国、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的部署,现就我市2012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开展“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大力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升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以纠风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按照省、市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抓深化、抓提升、抓重点、抓突破、抓整合、抓创新,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努力为我市科学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便捷高效的商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舆论环境。
1.全面落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坚持以评创活动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服务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着力点,促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进一步改进作风,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办事公开、民主评议、考核评价、激励奖惩等制度,加大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和摘牌力度。积极推行服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2.着力构建民情热线“四位一体”新模式。围绕打造全市“民主促民生”监督类品牌栏目的目标,整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全面构建目标统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功能完善、充满活力的民情热线“四位一体”新模式,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民主监督渠道。围绕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推进“十大民生工程”工作要求,以“民情热线”创办八周年为契机,在继续办好“区长谈民生”等特色栏目的同时,不断丰富热线播出形式,走进企业、社区、农村举办户外专题直播活动,使节目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建立健全“民情热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上线考核办法,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
3.深入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围绕服务发展、规范经营、廉政建设、优质服务等内容,在全市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银行和邮储银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规问题,推动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四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网点,提升服务效能,深化行风建设,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4.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范围,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构建全市统一的政风行风网上民主评议平台,将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和重点窗口行业单位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监督方式等情况全部实行网上公开,接受群众公开评议并实施满意度通报制度,实现民主评议的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探索建立行风评议代表选聘制和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制,提高民主评议的公开度和群众参与度。对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回头看”,重点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巩固深化评议成果。开展第二届“政风行风建设创新举措”评选活动,总结宣传一批各地各部门(行业)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中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工作创新,对政风行风建设具有推动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市政风行风建设。
(二)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结合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为目标,以强化监督制约为重点,以落实群众“四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评判权)为核心,在纠风专项治理领域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医疗、教育、公路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减轻基层负担、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三公”经费、“四项资金”等方面的“阳光工程”建设。
1.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推进医疗服务“阳光公开”,完善处方点评结果公示、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开展单病种费用管理试点,建立健全多方监管机制,规范药品采购、医院用药和医疗服务行为。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继续推进“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用药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收受医药回扣、“红包”等行为。加强医疗信息安全保护,规范医药代表入院行为,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着力提升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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