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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加强抢险救灾物资仓储建设。加强抢险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编制规划,加大投入,优化布局,推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丰富物资储备种类,全市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抢险救灾物资仓储体系。重点完成市抗灾抢险物资储备库和市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建设。建立储备资源动态信息库,探索完善抢险救灾仓储管理手段,实现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抢险救灾仓储网格化管理。
24.健全基层信息员队伍。健全气象、民政、林水、国土资源、地震、农业等9支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防震减灾助理员、动物疫病防控信息员、村(社区)灾害信息员、村(社区)气象信息员、山洪灾害预警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重点渔村渔船安全协管员、山塘水库巡查员、森林防火巡查护林员],建立多部门灾害信息联系互商机制,加快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落实经费和措施,分期分批开展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切实提高灾害信息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养,提高灾害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减灾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将防灾减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要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救灾征用补偿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格局。各级民政、林水、应急、气象、国土资源、教育、科技(地震)、环保、农业、人防、公安(消防)、建设、交通、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法规政策。推进防灾减灾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依法制(修)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防灾减灾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借鉴防灾减灾管理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防灾减灾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增加防灾减灾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地质灾害集中地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经费分级投入机制和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健全救灾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探索研究建立财政支持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机制,探索通过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防灾减灾专业化水平。深化成灾规律、成灾条件、灾害预警、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研究,加强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加快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杭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