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房局〔2011〕19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1年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轮候家庭公开选房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选房对象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1人户轮候家庭列入本次选房(选房家庭名单详见附件1)。
注: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1人户轮候家庭将根据房源筹集情况另行发布选房公告,暂不列入本次选房。
二、配租房源情况
按选房户数与房源套数1:1比例推出房源199套,分布于拱墅区三墩都市水乡、江干区丁桥阳光逸城(配租房源清单详见附件2)。
为便于选房人员实地了解房源情况,2012年5月10日-11日(9:00—16:00)为现场看房时间,届时丁桥阳光逸城、三墩都市水乡的样板房将对外开放,房源户型图可到浣纱路179号一楼办事大厅查看。同时,“杭州市房产信息网”已开通“网上看房”,欢迎上网查看。
三、受理单领取
列入本次选房范围选房家庭,请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收件单原件在2012年4月23日-27日的工作时间,到原受理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受理单》。
参加本次选房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受理单》。因受理顺序号已产生,领取时间先后不影响选房顺序,请有序领取。逾期未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选房时间
2012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五、选房地点
杭州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楼(仁和路2号)。
六、选房规则
1.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受理单》原件,提前30分钟到现场,每户限2人。
2.申请人须经校验身份证、《受理单》等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3.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和指定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列入本次公告范围的选房户,如遇举报,在本次选房开始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的,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选房;在本次选房开始前未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的,暂缓参加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5.选房户应根据自身选房场次和选房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由公证人员按选房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户应从应答起三分钟内选定房源。
6.当公证人员连续报喊选房户姓名三次,无人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该场次受理号末尾。如该场选房结束前,选房户仍未到场的,其选房资格终止。
7.房源选定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选房确认单》。选房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选房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公证(无用人单位的,签订双方合同;有用人单位的,签订三方合同),缴纳相关公证费用和房屋租赁押金。
8.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户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9.本期选房户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7923882、85333615,举报时间2012年4月21日至4月30日(9:00-18:00)。
七、各区建设(房管)局受理登记地点及咨询电话城区/单位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上城区 郭东园路8号中闽大厦北门4楼上城区建设局 87896377
下城区 潮鸣寺巷潮鸣苑16号下城区建设局 85287558
西湖区 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二楼建设窗口 88156319
江干区 钱潮路12号(江干区体育中心体育场看台东侧一层辅房) 87654172
拱墅区 香积寺路187号拱墅区建设局1楼 85379801
高新开发区 (滨江) 滨江江南大道87号国土建设大楼810室 87795750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下沙) 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金沙大道600号东楼二层46号窗口 86877955
西湖风景名胜区 龙井路3-1号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窗口 87179603
八、市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单位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市租赁房建管中心 浣纱路179号 87923882
九、“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网址
相关信息可查阅:“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网址:http://www.hzfc.gov.cn或www.hzfc.com.cn或www.hzfc.cn
附件:
1.选房家庭名单.doc 2.配租房源清单.doc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二Ο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