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和单位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我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全市各地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长效机制为保障、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浙江省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1年杭州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等规定,经考核、公示及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五常街道等32个乡镇(街道)“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称号,授予余杭经济开发区“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进一步总结推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经验,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设一个、辐射一片”的要求,加大力度,深化内容,细化项目,明确责任,落实保障,不断提升乡镇(街道)和单位辖区食品安全水平,为确保我市食品安全负起应有的责任。
各区、县(市)政府以及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单位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保障体系,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全面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和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和单位名单
一、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余杭区:五常街道、径山镇、乔司街道、闲林街道、鸬鸟镇、仓前街道、良渚街道、中泰街道
富阳市:环山乡、湖源乡、渔山乡、常绿镇、场口镇、灵桥镇、胥口镇、新登镇、鹿山街道
临安市:岛石镇、太湖源镇、湍口镇、河桥镇、锦城街道、锦南街道、青山湖街道、锦北街道
淳安县:石林镇、左口乡、临岐镇、屏门乡、浪川乡、中洲镇、大墅镇
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余杭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