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翁祝红等 29人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批复
杭政函〔2011〕184号
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推荐翁祝红等二十九人为第三批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的请示》(杭经信轻工〔2011〕245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310号)精神及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委会的评审意见,同意授予翁祝红(玉雕)、金莹(陶瓷)、黄瑞炎(石雕)、魏立中(木板水印雕刻)、张炜(雕塑)、俞备红(扇艺)、叶佳星(陶瓷)、朱方华(扇艺)、孙力群(木雕)、唐军(金银饰艺)、朱军岷(铜雕)、金鑫(陶瓷)、季劭聪(宝剑)、陈志贤(竹雕)、张小明(玉雕)、叶瑞堂(石雕)、高晟(陶瓷)、王文宾(陶瓷)、刘小聪(根雕)、夏伟媚(石雕)、潘汉斌(石雕)、钟志泉(木雕)、施建华(扇艺)、高波(布艺画)、杨一峰(雕刻)、凌东辉(石雕)、钱争辉(石雕)、郭寅甫(石雕)、潘晓颖(剌绣)等29位工艺美术工作者“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