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钱晴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辉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闫诗萌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