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波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逸强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孙伟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吴宇龙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晓阳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潘晓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陈云高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桂明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毛煜焕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逸强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孙伟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翁瑞成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承飞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海忠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乐海奇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典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向夏厅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蒋璐如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跃华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琪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瑞玲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方世宏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丹华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卢忆纯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昂玉洁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