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在城乡转型发展过程中,大量企业涉及拆迁。如何应对涉及企业资不抵债可能带来的诉讼“爆炸”风险,是摆在各地政法部门面前的一个考题。 杭州市富阳区在全省范围内创新“拆执破”府院衔接机制,解纠纷于诉内,有效实现了诉讼案件、执行案件“双下降”。 通过提前介入、同步推进,富阳区人民法院将拆迁、执行、破产3种制度有机结合,对摸排发现可能破产的涉拆迁企业,通过执行转破产通道,启动“预破产”程序,采取“企业自主清理,专业化指导介入”方式,推动拆迁工作与司法保障同步进行。 此外,富阳区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引导、保障质效,推动企业由被动应对诉讼向主动从源头上解决债务清偿等问题转变,有效预防减少土地、税收、职工安置等上诉、申诉、执行等“衍生纠纷”和“衍生案件”,实现诉源治理良好效果。 “2017年,富阳启动的28家造纸企业拆迁中,富阳金昌纸业通过该衔接机制产生诉讼和执行案件共计26件,而传统处置方式下同等规模的金鹰纸业则为181件。同时,金昌纸业首批债权清偿仅用时90天,较以往债权人通过诉讼、执行程序平均耗费158天,效率提升43%。”富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拆执破”衔接机制,不仅实现了诉讼案件明显下降,而且有效提升司法质效,获得了政府、企业主、老百姓三方的一致认同和高度赞誉。 “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灭祸不自其基,必复乱。”对即将或已进入诉讼期的纠纷、案件,及早介入、及时把控,更有利于从源头解决问题,可防止纠纷、案件衍生,有效节约资源。近年来,富阳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突出诉源的防、化、控,防纠纷于未发,化纠纷于诉外,控纠纷于诉内,构建起“党政主导、公检法司靠前服务、多方参与”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