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版“金梧桐”计划)近日发布,这是对去年版本的优化升级,补贴力度加大,旨在为来萧山创业创新的人才提供更好的安居保障。 新版“金梧桐”计划最显著的变化,是提升了应届毕业生来萧工作的生活补贴标准。在今年6月3日(含)之后毕业的博士、硕士,生活补贴从原本的6万元、5万元分别提升到了8万元、6万元。新政策增加对本科毕业生的细分,毕业于“双一流”大学、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及与我区签订人才协议的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可获得4万元生活补贴,其他本科毕业生可获得3万元生活补贴。 新版“金梧桐”计划另一大亮点,是对人才购(租)房的设定。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购(租)房补贴标准。B、C、D类人才购房补贴从原来的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分别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A类人才购房补贴依旧采取特事特办、一人一议的办法;E类人才的租房补贴从原来的1500元/月提高至2500元/月,F类人才的租房补贴从1000元/月提高至1700元/月。此外,政策中还设置了萧山特有的生活津贴,A—F类每个类别都有相应的生活津贴可以申请。同时,外籍人才也可申请购(租)房补贴。继杭州放开对外籍人才的人才认定限制后,我区也进一步放开了外籍人才在申请购(租)房补贴上的限制,A—E类外籍人才持有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在我区创业或就业的,也可申请购(租)房补贴,并且和国内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另一方面,新版“金梧桐”计划明确列出三类情形,原有或已有住房不纳入购房补贴的核定范围:①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萧山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②在2014年3月26日(含)之后引进萧山的人才,从2014年3月26日(含)到引进之日期间无房,但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在萧山区仅购买一套住房的;③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萧山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这三种情形的设定,扩大了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