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5年内,余杭区将通过各种举措着力培育打造100个千亩以上规模农业园。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的基础和前提,余杭区全面深化土地流转工作,积极打造“政、企、村、农”共赢平台。近日,余杭区针对土地流转与农业园区建设召开现场推进会。
连片流转 规模经营
近年来,余杭区抓住土地流转这个牛鼻子,着力推动土地连片流转和规模经营,为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拓展了空间。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累计耕地流转27.26万亩,流转率达63.7%左右,林地流转8.55万亩。
余杭区树立“整体规划、特色发展”的理念,整合优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布局,按照“一个主体、连片经营优先”原则,整体实施区域性土地流转,推动了土地连片流转。余杭区对连片流转的土地,依据规划和规模,实施现代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园、综合开发园等多种开发模式,并积极申报浙台经贸合作区建设,着力引进工商资本,鼓励合作开发,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余杭区充分调动农民、村集体和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允许村集体在流转土地中申请村级留用地,鼓励村集体利用流转土地引进开发农业、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等项目,给予连片流转500亩以上土地的经营主体政策优惠,对园区各类基础设施、农技装备等按总投资的40%予以补助,并对10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提高扶持标准;对流转500亩以上的农业园区给予安排设施农业用地,1000亩以上的农业园区给予安排建设用地;对连片集中流转1000亩以上的村,给予留用地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推动了土地快速流转。
加强服务 深化流转
余杭区建立了区、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从自发流转向委托流转、规范流转、规模流转、长期流转转变。促进土地流转网上交易。目前,全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占流转总面积的92%,流转时间5年以上的占57.8%,通过村集体或流转服务组织进行委托流转的占73.2%,流转规模在300亩以上的占37.9%。
余杭区把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2009-2011年,区财政共下拨土地流转以奖代补资金1551万元。同时,创新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避免因权证而引发的土地流转纠纷。完善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兼顾农民与经营主体的利益,促进项目落地并顺利实施。创新流转模式,全区已有24个村完成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土地入股面积2.6万余亩。对粮田还积极探索由专业合作社采取“以服务抵租金”方式进行季节性流转,既减少冬季农田抛荒,又增加了农民及合作社的收入。
重点扶持 注重民生
未来,余杭区将更加注重连片规模流转,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预流转制度,采取签订委托流转协议、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库。注重做好“二次流转”,提倡利用低丘缓坡等区域拓展发展空间。同时,重点支持镇村流转服务组织开展规模流转工作。推动村级服务组织做好土地流转后续管理,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长效管理考核奖励;对全村耕地流转率达到85%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入股面积500亩以上的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次性奖励3万元。进一步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鼓励经营业主吸纳农民务工,让农民获得“租金+股金+工资”的综合收入。坚持农民主体的导向,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工商资本+土地入股”、国有资本发展现代农业等合作模式,探索“一园多区”、“一区多园”等建设模式,引导农民参与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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