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庐县成功通过省林业厅的检查验收,被命名为“平安林区县”,成为全省首批平安林区县(市、区)单位。
桐庐县是一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林业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山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从2005年开始,桐庐县林业部门便在全县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的探索和实践。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实践与完善,“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多年实现“无人员伤亡、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和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三大目标。同时,通过严打、严管、严控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增强了林区群众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确保了林区稳定。据统计,与2005年相比,2008年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40%,林政案件同比下降14%,无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2009年与2008年相比,涉林案件发生率下降33.3%。通过综合治理,有效控制涉林上访、信访事件的发生,基本实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目标,涉林信访案件受理总量呈逐年下降态势。
为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县”创建活动,桐庐县还专门成立了创建“平安林区”领导小组,相继制定出台各类创建标准,对各乡镇(街道)、村的创建平安林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明确奖惩措施。全县14个乡镇(街道、库管委)已全部组建完成市级标准化森林消防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