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7-31 11:35   

一、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2018年12月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文件,提出以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增长,以就业增长支撑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今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对稳就业带来较大冲击,当前我市就业形势逐步回稳,但就业压力依然存在,亟待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在此背景下,制定我市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8〕77号文件精神的需要,也是做好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打造一流的公共就业服务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稳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文件制定的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8〕81号)、《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意见》以稳就业促就业为目标,以服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立足补短强弱,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扩大服务覆盖面。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同等服务。打破城乡分割,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拓展用人单位服务范围,将初创阶段以及灵活就业形式等用工主体纳入了服务对象。

二是打造服务全链条。明确求职招聘服务、创业服务的基本内容,对难以实现就业和创业的困难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个性化就业援助。推行终身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应急机制。

三是提升服务专业度。引入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供给体系,优化“15分钟服务圈”,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四是健全服务标准化。落实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完善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各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

五、实施《意见》有哪些工作要求?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共同协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人力社保、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各部门职责,压实各区、县(市)政府属地责任,确保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经费保障。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统筹考虑财政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薄弱地区的扶持力度。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队伍,配足、配强社区劳动保障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四是要加强绩效管理。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分析、社会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估等。五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积极支持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政策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各级政府。《意见》的部分政策和保障措施,涉及人力社保、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责任。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童铁江,联系电话:8525261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网  作者:  编辑:郑海云
返回
杭州网·杭州新闻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