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明确了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的具体措施,对我市打通灭火救援“生命通道”有重大意义。 一、起草背景 近期,辽宁、重庆等地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堵塞影响火灾扑救,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从杭州实际情况看,私家车的日益增长与停车位配比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违法占用消防车道停车的现象比较普遍,在部分居住小区火灾扑救中,消防车通道被车辆堵塞已经对灭火救援行动的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有必要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二、起草过程 2018年8月9日,常务副市长戴建平主持召开关于破解消防安全难点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会上,就违法占用登高场地、消防通道问题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破解消防安全难点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18〕21号)。会后,市消防安委根据会议精神,印发了《杭州市高层建筑占用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 2019年12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部署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后,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结合杭州实际就通告的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初步草拟。12月24日,市消安委办公室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城管局等4个单位人员研究相关工作。2020年1月6日,市司法局对通告内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支队针对市司法局提出的三点意见,全面吸收采纳并进行了修改。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8日,通过杭州消防网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开展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从五个方面对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进行了明确。第一个方面主要对消防车通道的概念进行了明确。消防车通道是指满足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等要求,在紧急情况下供消防队专用,使消防员和消防车等装备能到达或进入建筑物的通道,包括城市各级道路、居住区和企事业单位内部道路、消防车取水通道、建筑物消防车通道等。第二方面是对此次集中治理重点进行了明确,重点为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第三方面对消防车通道禁止实施的五类行为进行了明确。第四方面对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日常管理职责。第五方面对违法后果的处理进行了明确,明确列出了相关处罚条款依据,以及投诉举报方式。此外,文件附件还对消防车通道标识内容进行了示例,明确了相关消防车通道设置的规范要求。 |